為便利進行個案教學、學術研討、課業討論及會議進行,凡本院師生皆得透過本院場地租借系統線上預約,不提供個人借用。
借用研討室須為三(含)人以上之討論,不含自修。此外,不提供作為學生社團活動之場地。
申請及取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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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預約:
- 借用人須至商學院首頁登入哈佛個案研討室線上系統申請借用,並於排定的時間內持服務證或學生證等本校所核發之證件開啟使用。
- 於使用時段前2週內提出線上申請。每日至多可使用2個時段,每次預約以2個時段為限且不提供在全學期固定時段使用。
- 申請借用最晚請於借用日期3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
- 預約取消方式:須於使用時段前一日線上辦理取消。
- 申請登記之時段,若遇本院有特殊重要活動需要使用,得視情況取消其使用。
開放使用時段
- 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00、13:30~17:00、17:30~22:00
- 假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08:30~12:00、13:30~17:00
- (非開放使用時段保留予各系所會議或其它公務用;遇有國定假日、春節、春假不受理)
借用人員須同意並遵守下列事項
- 各系所於公務上之必要外,其餘一律禁止用餐。
- 基於安全與管理考量,本院管理人員得不定時入內查看。
- 研討室內基本配備有桌、椅、白板和投影布幕等,其餘請自行準備,借用人員需善盡各項設施保管之義務,並維護借用地點內外之清潔。
- 借用人員於使用時段可用學生證刷卡自由進出研討室,系統於使用時段終止後自動取消使用權限。
- 借用人不得於研討室內進行與教學、學術研究或課業討論等無關之活動,亦不得吸煙、喝酒、喧嘩或從事其他不當之行為,違者得立即停止其使用。
- 使用完畢後,務必將使用物品歸放原位、關閉冷氣、電燈、鎖上門窗。
罰則
- 使用完畢後,若未整理乾淨,需罰以勞動服務一小時。
- 於預約之使用時段,逾時30分鐘未使用,視同放棄並取消該次使用權,且累計達3次者,暫停一個月之使用權。
- 使用時段若有設備遺失、損壞、破壞公物行為除照價賠償外,並依情節輕重簽請議處。
- 其餘違規事項,依情節輕重以停權或依校規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