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學生事務及校友服務辦公室學會活動室之使用管理,依據本辦法辦理之。
  2. 本辦法之目的為規範本院各系所學生在使用學會活動室之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3. 本辦法之申請對象限本院學生。
  4. 本空間之運用以各系學會運作相關範疇為限。
  5. 開放時間:
    1. 學期間:
      • 星期一,13:30-22:00
      • 星期二~星期六,08:30-22:00
    2. 非學期間:星期一~星期六,08:30-19:00
    3. 上述時間如遇國定假日、春假、春節,則不開放。
  6. 線上預約及取消方式:
    1. 線上預約:
      • 該空間於活動前2個月開放申請,借用人需登入學會活動室線上申請系統借用,經核准後,於借用時間內可持校內學生證刷卡進出。
      • 各系所每次申請至多3天,若申請天數超過3天,可再次申請,唯管理單位得視其他系所有無申請需求,核定是否可再借用。
    2. 取消方式:請於使用日前3天提出取消申請,若無告知,則將記違規一次。
    3. 申請登記時段,如遇本院特殊重要活動需要使用,管理單位得視情形取消其申請,唯管理單位須於活動前14天告知。
  7. 使用規則:
    1. 空間內之各項設備皆不可移動,且借用人應善盡良善使用之責,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汙染,應負賠償修理之費用;若使用前即已產生瑕疵或損壞者,應盡告知之義務,如未告知使其損壞擴大者,仍由當次借用人負修繕之責。
    2. 借用人須於當日使用完畢後,關閉電源、冷氣且須將垃圾帶離,如未完善處理,經本院拍照留證後,將酌收新台幣250元整作為場地清潔費,另記違規一次。
    3. 於該空間內,請勿大聲喧嘩、製造噪音且嚴禁烹飪、使用鞭炮、火燭等易燃或危險物品。
    4. 借用人當日使用,最晚務必於學期間22:00;非學期間19:00離開,如逾時未離開者,本院管理員有權請求借用人立即離開,借用人將不得有任何異議。
    5. 基於安全與管理考量,本院管理員得不定時入內查看。
    6. 凡未遵守上述規則且違規次數達3次者,將以系所為單位停止其使用權三個月。
  8. 本辦法經本院院長核定後,公布施行。